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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相片Roberto Nicolini

意大利的直接投资政策解读

对于想在意大利直接投资的中国人和中国公司来说,互惠条件的存在与否十分重要。而根据 1987 年 8 月 28 日生效的 1985 年 1 月 28 日双边条约,中国和意大利之间确实存在着互惠条件。


因此,在意大利的中国公民可以安全地在意大利成立公司,并自由在这些公司任职。然而,对于没有居留权的自然人来说,只有在与投资有关的情况下,才允许在这些公司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意大利公民在中国投资的规定也是一样的。

与其他主体、自然人或法人实体(无论是意大利主体或是属于其他欧盟成员国的主题)一样,中国主体在意大利必须有意大利税号。要获得该税号,只需向税务局申请即可。该意大利税号将用于与他们有关的所有业务、文件和交易。

此外,意大利和欧洲都有严格的反洗钱法规,特别是欧盟第五号指令 2018/843(the Fifth EU Directive 2018/843),这个指令根据 2012 年 G.A.F.I. 建议加强了成员国的预防系统。


具体而言,在自动交换关于跨境交易的报告的义务方面,金融情报机构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这些报告中可以侦测到一些危险迹象。


因此,对于希望在意大利进行直接投资的中国投资人,应仔细考虑希望收购的公司的活动或希望进行的投资类型,以了解应遵守哪些反洗钱监管要求。

关于意大利的法规,请参考 2007 年 11 月 21 日第 231 号法令。



关于作者:


Roberto Nicolini 律师毕业于博洛尼亚大学,1992 年加入维罗纳律师委员会(Ordine degli Avvocati),2013 年获准在最高上诉法院和罗马高等法院出庭辩护。他擅长商法、银行法、国际私法和程序法以及财产法。他代表外国公司,特别是协助德国和其他外国企业在意大利发展业务,并代表意大利公司处理与海外的关系和诉讼,工作语言为德语和英语。Roberto Nicolini 律师还就合规性和第 231/2001 号法令提供咨询,并担任监督机构。他还协助客户处理国际继承和继任问题。他是律师网络 AEA International 的副主席,也是德国继承和遗产法协会 DVEV – Deutsche Vereinigung für Erbrecht und Vermögensnachfolge eV 的成员。


语言 :意大利语、英语和德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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