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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相片Roberto Nicolini

在意大利雇用外籍人士的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依据意大利《所得税合并法》(Testo Unico delle Imposte sui Redditi)定义,在纳税期的大部分时间(184 天)在民事登记处登记或在意大利有住所或居所的人是意大利居民。


为鼓励 “人才 “返回意大利,或将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吸引來意大利,意大利政府制定了一些有利于吸引人才的条例。特别是关于教师和研究人员。为了鼓励他们返回意大利,预计他们将有 90%的工作收入,无论是受雇还是自雇,都无需缴纳所得税。


要享受这一项税务优惠,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大学学历、非临时性地居住在国外、在公立或私立研究中心或大学从事有记录的研究或教学活动至少两年、返回意大利从事教学或研究活动、将纳税居住地转到意大利。


满足条件者,可以享受五年的税务优惠。但如果这名教师或研究人员在回意大利后在意大利买房,或有一个 13 岁以下的子女,或有三个受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则可延长至八年。

同样,对于在国外居住至少两年后将其居住地和工作活动转移到意大利的雇员,他们的受雇或自雇收入可免征 70% 的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也降低了,即拥有大学学位,过去两年在意大利境外作为雇员、自营职业者或商人工作。这项福利的有效期也是五年。但是,如果这名雇员有受抚养的未成年子女,或如果在接下来的十二个月内在意大利买了房子,则可以享有额外五年、免税额 50%的税务优惠。

关于作者:

Roberto Nicolini 律师毕业于博洛尼亚大学,1992 年加入维罗纳律师委员会(Ordine degli Avvocati),2013 年获准在最高上诉法院和罗马高等法院出庭辩护。他擅长商法、银行法、国际私法和程序法以及财产法。他代表外国公司,特别是协助德国和其他外国企业在意大利发展业务,并代表意大利公司处理与海外的关系和诉讼,工作语言为德语和英语。Roberto Nicolini 律师还就合规性和第 231/2001 号法令提供咨询,并担任监督机构。他还协助客户处理国际继承和继任问题。他是律师网络 AEA International 的副主席,也是德国继承和遗产法协会 DVEV – Deutsche Vereinigung für Erbrecht und Vermögensnachfolge eV 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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